7.23.2007

NPO



在美國課堂,教授常以問題作第一堂課的暖身,在一堂行銷傳播相關的課上,教授問:請問在座各位,將來想走廣告頁請舉手?近乎半數。公關勒?另一半舉手。好,各位在將來的職場生涯上,有多少人想要到非營利組織(NPO, non-profit organization)工作?令人咋舌的,居然有將近三分之一的學生舉手。

在台灣,多數人對非營利組織的想法,多半是所謂的慈善機構,若是在台灣校園內問相同的問題,舉手的比例非但不高,對舉手的同學,投射的眼神中驚訝或是叱之為偽善的比例,可能會比欽佩的目光要來的多一些。

其實,就算把問題放大,台灣大學生對畢業後的出路,可能沒有想法的還是佔大多數。這個問題存在已久,暫且不書。回到主題,舉手的結果難道代表美國人就比較悲天憫人充滿人道關懷嗎?

這個嚮往非營利組織的比例,某種程度上所代表的是在美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相對成熟,一般民眾也對此概念有較完整的認知。發展的成熟度可以分為幾個面向,在經濟上,觀念上,還有發展模式的成熟。

經濟上,全球年國民所得排名第三的美國,既有政府提供各種賦稅減免、以及眾多千方百計想要與顧客建立關係及正面形象的企業積極參與,使得非營利機構能在相對優渥的體質之上,專業成長。藥廠每年均撒出相當規模的預算,資助非營利組織活動,無以數計的企業為了建立顧客關係,積極參與社區活動,深耕關係行銷。

觀念上,美國人做事講求結果導向,所以無論是政治,公共衛生,環保或是慈善議題上,只要有目標,都有可能促使或是形成非營利組織的運作。舉例,政治上大至支持某個心儀的總統候選人,小至社區公園的規劃,都有可能成為某個組織的成立。某些團體長期演化的結果,形成專業,例如,政治遊說(lobbying)

在美國人心中,還有幾個根深蒂固的觀念助長著非營利組織這個觀念。首先,這塊大陸上的人民注重、尊重,每個人均為獨立個體的概念,台灣有人稱之為人本,但『人本』這個詞在台灣認知不一,本文且稱『尊重個體』。麻州近來有個活動,主題提倡『鼓勵容忍』(increase tolerance) 這個活動倡導對別人、異己的包容。足見老美對個體的尊重。

『尊重個體』的其中一個表現,就是適當的報償(appropriate compensation),比較美國和台灣雇主對員工的報償,可以發現美國注重結果,講求公事公辦;台灣則是注重關係,公事常夾帶私情。當然美國資源豐富的狀況,在報償上自然稍顯得寬裕,是其中一個重要因素,但尊重個體這個觀念仍深深影響對美國職場對合理工作報償的評定。

簡單來說,非營利組織的工作在美國能夠獲得相當程度的報酬,使得這些目標光明正大、使命感十足的工作,在年輕人、學生的心目中,也是個理想的工作選項。

在目標導向、尊重個體的觀念和外在經濟條件允許的環境下,非營利組織自然朝專業化的方向演化。大多數非營利組織無論哪個領域,在營運上多面臨兩項考驗。一個目標行為上,另一個則是在傳播面。目標指的是該組織怎麼找出目標、或是需要達成怎樣的目標,例如,環保團體面臨全球暖化,在行為上該提倡哪些改變。近日雪梨為了對抗溫室效應,全市熄燈一小時,這個行為是怎麼決定的、是否合理的能隊溫室效應有幫助,就需要專業研究來斷定。傳播面上,一但決定目標行為,接下來遇到的就是如何影響目標受眾的問題,有效的傳播活動常需要專業的人員來執行,方能成功。(這個觀念在台灣,甚至企業界也都還相當薄弱)

舉例來說,雪梨熄燈的活動宣示意義相當明顯地大於實際效果,但就傳播上,假設目標之一是全球的居民,訊息是全球暖化問題程度嚴重,人們須以實際行動對抗。實際上的傳播效應,是可以具體評估的,只要針對設定的目標實施調查,便可得知實際效果,然而,執行調查的人員,便需具備調查、媒體和策略執行的專業知識。

美國非營利組織專業化的程度用以下兩個例子說明。好友在密西根完成碩士學程後投入直接相關的非營利組織工作。他所學為療養諮商(rehabilitation consoling),是經由心理上的諮商,輔導身心上有創傷的患者。任職公司主要服務便是傷殘人士的職業輔導與安排,公司的規模不小,事業體裡也有自營的製造工廠,很難想像這樣的公司在台灣成立或是營運。

第二個例子比較極端。比爾蓋資基金會,大概是擁有全球最大能量的非營利組織,其所需要員工,資格條件之高,儼然就是財星百大企業的等級。坐在這個基金會的主管,手中的預算,需達成的目標,若無專業的經理人,將難以執行。

台美比較,並非一昧媚外,但非營利組織專業化經營,能提供合理報償,進而成為理想職業的景象,若能在台灣實現,豈不美好。此外,這個概念的背後,還隱含著更深一層的思考,那就是對台灣人的生命價值,提供另一個選項,工作的意義可以不只有推積更多的財富。期望台灣人也可以告訴我們的下一代,在生活品質、物質財貨之外,生命還有一些事物可以,也應該奮力追求,當然這些似乎還需建築在我們這個世代的努力之下,力求讓專業深根,營造優勢的環境,讓理念得以滋長。

本文僅著力於作者對美國社會的觀察和理解,並不以為這就是全然合理的解讀,期待回應,讓這個觀念能有更完整的詮釋,大頭目部落格開張,以此文為序。

4 則留言:

Unknown 提到...

hi,no matter what happen...I'll watch this blog and support u gays.

謊言效果 提到...

議題沒人要看啦~~

誰是大頭目與冷冷王 提到...

是歐...那怎麼辦?

匿名 提到...

我觀察到台灣NPO,財務較仰賴個人募款與政府補助,加上有待提升的觀念:做NPO就是在做善事,員工不能享有太好薪水(也由於前項財務結構影響),於是當NPO員工就好像在半買半送一樣。
企業捐款在台灣也還在發展中,因企業形象與企業社會責任是這幾年開始喊比較大聲,如此,大部分企業會傾向將資源給已有一定形象與知名度的團體,因為一捐就被看見(就跟政府作政績最喜歡挖鋪馬路一樣),磁吸效應變成大團體得到很多資源,至於新成立的、小的團體,恐怕得靠自己犧牲奉獻。
這就變成一個循環。

最近很火熱的社會企業,或許會是個解決方式,但不會是唯一方式。
在社會企業工作坊裡遇見不少NPO人,我想他們也意識到發展的侷限,想有所突破,如果一份工作薪水不糟糕,做的事情又有意義,絕對是大家搶著來做阿,沒道理有使命感的人就活該「犧牲奉獻」。
我私自認為,這些人值得非常好的待遇,也覺得,至少有些團體想改變了,這絕對是好事,雖然他們還沒意識到可以提升員工福利,想的依然是增加財源→做更多事。
以上淺見。
ps.看完文章會讓人想去美國NPO工作,哈。